优质金融资源看过来 临港新片区出台新政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9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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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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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晚报讯 (见习记者 杨欢 记者 宋宁华)落户奖、综合贡献奖、金融产品及服务奖……优质金融资源看过来。今天上午,《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发布,通过形成政策“组合拳”,把优质金融资源吸引集聚到新片区,形成金融开放创新的新高地。


给予落户和综合贡献奖励

据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若干措施》主要包括重点扶持领域、扶持对象、金融机构扶持措施、金融功能性机构扶持措施、金融人才扶持措施、金融创新奖励、招商引资奖励和经营承诺等9个方面。


在扶持对象方面,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,适用于在新片区新注册设立且财政户管地在新片区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。


对持牌类金融机构、新型金融机构、投资类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落户奖励和综合贡献奖励。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,按照金融机构所缴地价款最高30%的比例给予项目建设奖励。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,按实际购房房价12%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,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;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,按实际年租金最高100%的比例给予补贴,年限不超过三年。


对于金融功能性机构,根据机构等级,给予最高600万元的落户奖励。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,按实际购房房价的6%给予一次性补贴,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;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,按实际年租金最高100%的比例给予补贴,年限不超过三年。研发推出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产生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,一次性奖励300万元。


引进金融人才“不惜重金”


《若干措施》中,为引进金融人才也是“不惜重金”。对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给予安家费或住房补贴,住房补贴与安家费补贴不重复享受。对高管人员和特殊高端人才,给予人才奖励。对境外高端金融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进行补贴。


为了鼓励金融创新,特别设立了新片区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资金,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和离岸金融等方面的创新。每年评选出新片区十大金融创新企业和金融业十强企业,每家分别奖励200万元和50万元。每年评选出十大杰出金融创新人才,每人奖励50万元。


有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管委会将继续聚焦金融创新,选择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的重点金融领域,开展跨境金融、离岸金融、贸易金融等业务创新,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;进一步聚焦政策落地,通过明确相关操作流程和细则,让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享受新片区的金融扶持政策,推动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