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力金融信披多项违规被公开谴责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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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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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经济周刊-经济网讯 (记者 贾国强) 4月24日,上交所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新力金融”)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方面的违规事项。这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第一,新力金融虚增收入和利润,导致2015年年报披露不真实、不准确。新力金融2015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5523287.68元,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2.59%,虚增利润 65748287.68元,占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23.66%。

第二,2015年至2016年期间,新力金融通过第三方将相关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的子公司,构成关联交易。虽然已经达到应当披露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,但新力金融均未按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

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,对新力金融和时任董事长徐立新、时任总经理荣学堂、时任副总经理钟钢、时任副总经理孟庆立、时任董事会秘书桂晓斌予以公开谴责,对时任董事王彪、时任独立董事王家斌、时任独立董事陈茂浏、时任监事齐生立、时任监事段佑君、时任监事章厚平予以通报批评。